活動名稱
旗山美濃馬拉松

活動期間
2020.12.06 ~ 2020.12.06
集合起跑點
旗山體育場旁(中正路)
主辦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高雄市美濃區公所、聯合數位文創
服務專線
(02)7721-6955 #1

【活動流程】



【競賽分組】

全馬組與半馬組依性別、年齡分組、10K健康組僅分男、女組,親子健走不分組。12歲以下須由家長陪同參加,本賽事因賽道與出發順序,不宜競速。



【獎勵方式及辦法】

(一) 總排名:依男、女組取前5名頒發獎盃及紀念品(凡錄取總成績名次者,不再重錄取分組名次)。
(二) 全馬組與半馬組分組名次人數及獎項:

(三) 請於10點以前攜帶身份證至大會受獎區簽領,逾時/無身份證者視同無效。
(四) 初馬獎、初半馬獎:
於本次賽會完成生涯第一馬(42K或21K),可加選製作初馬獎盃乙座以茲紀念鼓勵,加購金額及款式歡迎至加購商品頁面觀看。
初馬獎需現場領取,未到場恕不補寄。
本獎項屬紀念性質,即使為挑戰成功亦可獲得。
※初馬選手請於報名時加購,活動當天完賽後洽獎典組,經大會審核名冊後發送。
(五) 備註;
成績證書:完賽後立即發給,請務必現場領取。若遇大風大兩、停電、當機、網路斷線等意外,活動證書改由活動一個月後,於Irunner報名網自行下載列印。
選手成績將於賽後一週內公告於報名網平台。
如現場未領取證書,請自行至成績公告網頁查詢您的成績。


【犯規罰則】(若違反下列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比賽成績)

  1. 不遵守裁判引導者。
  2.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3.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
  4.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忙而獲利者(如搭車、扶持)。
  5. 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配帶於鞋子或腳上,無任一檢查站時間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6.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資格不符合者。


【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 衣物保管事項:

  1. 保管時間:109年12月6日上午05:00至中午13:00。
  2. 親子組5K不提供衣物保管服務
  3.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貴重物品遺失,一概不負責。


(二) 安全事項:

  1. 請考量自身體能,可於限制時間內完成者,再報名不同距離組別,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現場醫護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及道路安全,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2.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3. 參賽選手無法於大會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者,將搭乘大會收隊車返回終點。
  4. 比賽進行期間,選手必須遵守現場指引人員指引且注意過往車輛與行人,以確保自身安全。
(三) 晶片使用保管事項:
  1. 本賽事全馬組、半馬組及健康組使用回收式晶片計時,請詳閱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大會一概不負責。
  2. 請小心保管號碼紙及晶片,遺失恕不補發(晶片遺失押金不退還)。無號碼紙者成績不予計算。
  3. 隨身請攜帶身份證明備查。
  4. 賽後憑晶片退還押金100元。
(四) 其他事項:
  1. 疫情方案:配合衛生福利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疫情控制情況,如因政府法令、疫情狀況致活動無法如期舉行。主辦單位可將賽事取消或延辦。如需退費,且時間為報名截止後,贈品及加購商品已開始生產,將依照參賽者實際繳納之報名費用,扣除所有已產生之銀行匯費、退費人工處理費、報名平台費、報名贈品,將退回60%報名費。加購商品需另外全額付費。
  2.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大會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
  3. 禁止借助他人(代跑)幫助競賽,否則大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4. 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大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5. 賽道設有檢查點,選手必須從晶片感應地墊上方通過,若無起、終點與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或晶片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請依出發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20分鐘後,因安全因素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6.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賽會網站與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 注意事項:請各位跑者視自己當日身體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有關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參佰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代跑者不在理賠範圍內。(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二) 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2.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3. 投保金額: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損:新臺幣200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
(三) 特別不保事項: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3. 選手如遇與跟第(2)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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